| 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商务局党组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 |
|
| 2008-04-22 15:25 文章来源:南川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为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第二次全会和市、区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以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市领导和市级部门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办公室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领导和区级部门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商务局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分工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由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显生负责。各单位主要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领导责任,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要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
二、认真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由商务局副局长邹荣建负责。要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和我区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
三、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显生负责。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要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政令畅通,维护中央、市委和区委的权威。
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由区商务局局长陈显生负责,严格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把改进党员干部作风作为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切入点,认真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会风、文风,促进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提高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本领。
五、认真开展落实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由商务局副局长邹荣建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在全系统开展改进作风,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创业、创新、创造”、“机关效能建设”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由商务局副局长邹荣建负责落实。认真组织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认真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继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表彰先进典型,坚持正确导向,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
七、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由商务局副局长邹荣建负责。切实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完善监督机制,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八、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由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显生负责。要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督促各单位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的行为。要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会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
九、严禁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由商务局副局长邹荣建负责。要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禁对领导干部及其亲属搞特殊照顾,严禁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任何方便。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和严格要求。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以赌博和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和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清理纠正。
十、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由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显生负责。要认真执行中央、重庆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借节假日、婚丧嫁娶、过生日、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等收钱敛财。
十一、认真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由商务局副局长邹荣建负责。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严肃纪律加强公务员工资管理的通知》(厅字〔2005〕10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
十二、继续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规定。由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显生负责。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厅字〔1999〕5号)和《重庆市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渝委办〔2002〕19号)以及《重庆市纪委、重庆市机关事务局、重庆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通知》(渝机管〔2004〕19号)的规定,严格实行公务车辆编制证管理,坚决防止和纠正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严禁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公车及公车私用。
十三、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问题。由商务局副局长邹荣建负责。要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商贸部门和行业在商品购销、工程发包、项目审批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十四、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由商务局副局长邹荣建负责。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突出问题,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行为。
十五、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由商务局副局长张小平负责。要围绕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规范化、制度化。
十六、加强领导,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陈显生任组长,副局长邹荣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促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