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习贯彻新《审计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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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29 14:16 文章来源:南川快讯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王身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已于2006年2月28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审计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学习贯彻新《审计法》,是加强审计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一要认清《审计法》修订的重要意义。1995年颁布施行的《审计法》,对于健全国家审计制度,保障审计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经济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审计工作遇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许多新任务、新要求。新形势对审计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审计工作面临的客观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带来所有制结构和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审计监督对象发生了较大变化;随着被审计单位财会电算化的普及,审计监督对象的载体也由纸质资料向电子数据方向转变。同时11年来,审计工作取得的许多有益经验和创新成果,需要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因此,十分有必要对《审计法》加以修改完善。这次修订有34处,主要涉及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4个方面。从立法层面强化了对政府经济监督的职能,对于促进政府和有关经济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审计机关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切实做好新《审计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要强化审计机关的监督职责。《审计法》的修订颁布实施,为审计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审计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新《审计法》作为推进审计工作的重要机遇,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我市“三大战略”、“五化进程”、“四件大事”,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限和手段,加强审计监督,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要切实树立“民本审计”理念,坚持把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医疗、教育等问题,作为审计工作关注的重点,关注“三农”问题,强化对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要强化对行政审批和执法权的监督,依法揭露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着力关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贿赂、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环节的商业贿赂问题;要加强审计执业能力建设,增强法制意识,坚持依法审计,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强化质量控制,提高审计执法水平,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要推进审计工作创新,在新的法律框架下,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把新《审计法》的精神实质更好地体现到职责履行中。
三要提高配合审计机关搞好审计监督的自觉性。贯彻落实《审计法》是审计机关的职责,也是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的责任。根据新《审计法》的规定,审计机关的监督对象既有部门单位的财务收支,也有部门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新《审计法》的学习,要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依法及时提供相关的审计资料,主动配合审计工作,认真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整改措施;要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规范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审计工作,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新《审计法》的宣传力度,司法行政部门要将新《审计法》的教育培训纳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财政部门要依法保障审计工作经费,组织人事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并作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衔接,纪检、监察、公安、财政、税务、价格、工商等部门要与审计机关建立协作机制,认真查处审计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反馈处理情况,支持审计机关加大执法力度。
总之,希望全社会都认真学习贯彻新《审计法》,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推进依法行政,规范经济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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