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川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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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2-28 14:00 文章来源:南川快讯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在南川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川市人民法院院长 王庆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南川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5年的工作回顾(略)
2006年的工作意见
2006年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我市市委十一届七次全委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继续强化审判职能,狠抓队伍建设,努力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我市“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为建设“平安南川”,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良的司法保障。
一、深刻认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的重要意义,狠抓贯彻落实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新形势下中央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根本要求。我院要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落实到具体行动上,把“公正司法”的业务要求与“一心为民”的政治立场高度地统一起来。站在一心一意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立场上从事司法活动、推进法院改革、搞好法院建设。按照司法运作的规律和特点,创新法院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使人民法院的各个工作环节都能够为实现公正司法目的而运作,都能够体现司法便民、利民、护民。
二、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
在审判工作中,坚持从全局的高度来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把办理具体案件与服务大局紧密联系起来,防止和避免因机械执法而导致矛盾激化。继续坚持“严打”方针,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把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继续发挥好民商审判工作的保护调节功能。妥善审判企业破产改制案件,保障全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顺利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对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平等保护。及时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继续采取快立、快审、快执措施,加大力度审理拖欠民工工资、拖欠建设工程款案件,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系,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交流,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 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的突破口,努力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地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继续推行公开透明执行工作制度,建立执行结案率、实体执结率、标的兑现率相结合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同时,要坚持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决不允许违法执行,切实避免因粗暴执行带给和谐社会不应有的冲击。
三、紧紧围绕法官职业化,倾力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坚持“以人为本,素质强院”的方针,完善教育、管理、监督、激励机制,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强化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广大干警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严格按照重庆高院的部署,扎实开展好“大学法”活动,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加强对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不断充实和完善法律理论知识,特别要重视对即将出台的“物权法”的学习,为审判好民事案件打下坚实基础。要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法官行为规范》要求,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重点查处法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贪赃枉法、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案件,对有徇私枉法行为的法官,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
四、认真落实司法为民举措,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强化宗旨观念,提高司法质量,构建审判贴近群众的司法为民机制,自觉把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把司法为民的精神实质溶入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司法政务和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之中,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保障当事人平等参与诉讼。完善审判流程管理,规范案件繁简分流,严格审限监督,杜绝违法超审限现象。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提高调解结案率,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要争取达到50%以上,法庭审理的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应不低于60%。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保持无超期羁押刑事被告人的目标。加强诉讼指导和司法救助,保证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大力推行诉讼风险提示制度,增强当事人诉讼风险意识。积极开展判后答疑,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使之服判息诉。始终坚持巡回审判法庭定期到偏远的山区进行便民收案、巡回办案、就地审判工作方法,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认真排查,发现有上访苗头和隐患的,及时主动处理,力争立案环节的信访处理“日清月结”,尽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司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立足长远发展,全面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建立司法规范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实要求、强化监督,将我院的各种司法活动纳入到规范化轨道,确保司法权正确有效行使。切实按照细、严、实的要求,狠抓基层,夯实基层,进一步提升法院的工作水平,提高案件质量。通过目标管理考核,改进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制度管理体系,实现法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以我院新建审判、办公大楼为契机,全面加强物质装备建设,加强办公现代化建设。并积极向上争取国债资金,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努力实现人民法庭设置合理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发挥好人民法庭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六、自觉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进一步加强我院重大事项向市委、人大请示报告的力度,并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关于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若干意见》,不断增强宪法意识,采取多种形式,改进和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畅通接受人大代表批评建议的渠道。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及时汇报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以及重大案件的审判情况,严格按照人大决议要求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议案,对市委、人大和上级法院交督办案件和代表反映裁判不公的案件要认真审理,务必做到“两见面”、“两个百分之百”,对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纠正。此外,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自觉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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